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注销 |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现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统一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原外资三法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特殊安排不再保留。注销涉及税务、市场监管、外汇、海关、银行等多个环节,建议委托专业机构依法办理。 朗升顾问成立于2005年,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工商代理人,服务涉广东广州、佛山等城市。我们熟悉广州、佛山等地内外资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等各类型企业注销操作流程,是您办理注销手续的得力助手!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关键变化 1、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统一适用《公司法》,清算义务人为董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均不再需要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外商投资信息; 3、仅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领域的企业,注销时仍须取得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印章及印章备案回执; 3、银行开户信息及销户材料; 4、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企业,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或破产、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6、公司从成立至今的会计凭证、账本; 7、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 8、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9、注销登记申请书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销流程与时间 基本流程: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 → 解散事由公示 → 成立清算组 → 通知与公告债权人 → 分支机构注销 → 清理财产、处理债权债务 → 税务清税 → 外汇登记注销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编制清算报告 → 市场监管注销登记 → 银行账户销户 → 印章缴销。 在税务无异常、外汇与海关手续可同步办结、债权债务清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通常3至6个月可完成;涉及负面清单审批、税务稽查、外汇核查或清算公告期未满的,时间相应延长。 外汇与海关衔接提示 有外汇登记的企业,应在注销前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注销,并关闭资本金账户等外汇账户;有进出口业务并办理过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的企业,应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注销。上述手续未办结,可能影响工商注销及银行账户销户。 外籍员工工作与居留许可处理 企业注销前,应为聘用的外籍员工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外籍员工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随之失效,需在规定期限内离境或转换为其他居留事由。企业注销后未及时注销工作许可的,可能影响企业后续聘请外籍员工的资格。 朗升助您一臂之力 ※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服务 ※ 编撰注销所需申请文书 ※ 安排补账、清算、出具清算报告 ※ 协助税务清税、外汇登记注销与海关备案注销 ※ 补办遗失证照 ※ 注销外国人工作与居留许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