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菲律宾商标注册 - 广州 · 佛山 · 南海 · 顺德 |
菲律宾商标权利的获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作为商品和服务分类标准。菲律宾现行商标法律依据为1997年颁布的第8293号共和国法《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该法于1998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主管机关为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负责全国商标和专利注册事务。
菲律宾加入的国际条约和组织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菲律宾于2012年4月25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成为马德里体系第85个成员国。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菲律宾采用《尼斯分类》,自2026年1月1日起已采纳第十三次版本。
菲律宾商标申请途径
1、直接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提交单一国家申请。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在菲律宾有代理资格的当地代理机构办理,我司可通过合作网络为客户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2、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菲律宾。菲律宾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国际申请,指定菲律宾为保护国。 代理申请菲律宾商标所需资料 1、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及国籍; 3、清晰的商标图样(JPE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 4、需要保护的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依据最新《尼斯分类》);菲律宾采用一标一类制度,每件申请只能指定一个类别; 5、经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外国申请人通常需办理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 6、如需主张优先权,应提交经证明的优先权文件; 7、申请日起3年内需提交使用声明(DAU),声明须经公证并附实际使用证据;注册后需维持定期提交使用声明的义务。 菲律宾商标注册流程 1、递交申请。由代理机构向IPOPHL提交申请。 2、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IPOPHL对申请文件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并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审查通过后,商标进入公告程序。 3、公告。审查通过后的商标在IPOPHL官方公报上公告,公告期为30天。 4、异议。任何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5、核准注册。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IPOPHL将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注册过程大约需要18至24个月。 菲律宾商标续展与使用声明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注册日起10年,期满后可续展,每次续展10年。续展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交,宽限期为到期后6个月(需缴纳附加费)。 菲律宾商标制度的核心特点之一是使用声明(DAU)制度。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经公证的使用声明及实际使用证据;注册后须在注册日起5至6年内提交第1次使用声明,续展时提交第2次使用声明,续展后第5至6年内提交第3次使用声明。未按期提交使用声明的,商标将被撤销。 注册商标若连续3年未在菲律宾境内真实使用,任何第三方可提出撤销申请。 我们为广州、佛山、南海、顺德等地客户提供如下商标代理服务 ※ 菲律宾商标注册代理 ※ 东南亚各国商标注册代办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 ※ 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续展代理 ※ 商标使用声明(DAU)提交与维护代理 关于朗升知识产权 朗升是国家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之一,成立于2005年,在广州、佛山设有办公室,服务范围覆盖南海、顺德、禅城等大湾区腹地。我们与菲律宾及东南亚各国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着密切和长期的合作关系,能为广州、佛山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中国、香港、菲律宾、美国、日本、英国等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与维护代理服务。 我们的代理人熟知并深谙东南亚、亚洲、欧洲、美洲等各大洲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精通各国知识产权申请、争议及侵权个案的行政和司法流程。由一流的代理人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能为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 卓越国际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市朗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朗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朗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