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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销售经营者(非连锁总部)
  ※  餐馆、单位食堂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  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
  ※  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食品经营管理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资料适合在广州、佛山、深圳、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等地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食品经营管理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下:
    餐饮管理企业,指承包经营单位食堂或者为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不包括餐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
    食品经营管理,指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或者餐饮管理企业等经营者,向其属下门店提的食品统一配送、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管理活动。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相应配备至少1名以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食品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其经营模式,应当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追溯系统。建立食品采购、配送电子管理台帐,内容包括:供货商信息和产品采购信息;配送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配送食品的品种)等。制作一式两联以上的配送清单,分别由总部、门店留存。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2、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和设备设施。
    3、配备一定数量的密闭运输工具,且与配送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4、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以快检为主要手段,重点对统一采购的生鲜食品原料与非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测,有条件的配置常规检验设备设施。
    5、设置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场所与设备设施,为所属门店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培训。
    我们熟悉广州、深圳、佛山、顺德、南海等地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欢迎来电咨询。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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